网购爆发 网络零售管理条例或将列入立法计划商务部发通知要求做好元旦春节网络零售管理 |
| [2012年01月06日] 作者:王翔 编辑: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
随着2011年“双十一”、“双十二”网络大促销的成功,网购单日成交靓丽的数据,让传统零售商压力加大的同时,也在悄然改变着零售商业格局——网购成为愈来愈多消费者的选择。因此,对于网络零售的管理也提上了议事日程。2011年12月26日,商务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网络零售行业管理,规范网络零售经营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零售市场督导检查,检查重点商品包括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家电、通讯产品、图书、音像制品等,重点领域包括餐饮、游乐、休闲健身、美容美发、洗浴、沐足、票务等,重点对象包括第三方交易平台、团购网站等,重点内容包括虚假促销、知识产权保护、违禁品销售、商品质量、价格欺诈、服务规范等。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检查情况汇总表,并于2012年2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检查情况汇总表(书面及电子版)报送商务部。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督促网络零售商在零售经营特别是促销活动中事先向消费者公示促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品牌、种类、数量、质量、价格、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等主要信息,严禁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不得销售法律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此外,针对节日促销活动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促销行为,同时督促网络零售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知还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网络零售市场监测、统计分析、预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等制度建设。指导网络零售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网络零售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备份系统、恢复体系等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网站正常运行,确保访问、交易、支付等活动有序开展。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建立网络零售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另据消息,2011年12月20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常晓村表示:商务部将积极争取把《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列入2012年的国务院立法计划,使网络购物纳入法制化轨道。
《网络零售管理条例》针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市场机制完善、各方权责等做出了具体规定,目的是促进网络零售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文/本报记者 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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