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淘宝网主动发起建立的消费者保障平台上线。淘宝网希望该平台成为每个淘宝用户的“网上3·15”,消费者可以自助维权,并随时监督投诉进展情况。据悉,2010年被淘宝定为 “消费者年”,淘宝今年的重点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为此,淘宝投入1亿元,让消费者在淘宝上任何一家店铺购物都能享受到完善的售后保障。
淘宝网介绍,消费者在淘宝网上任何店铺购买商品,收货后发现商品与卖家描述不符或出现质量问题等,而卖家又不配合进行售后服务导致未得到赔偿的,消费者即可通过维权平台发起投诉,淘宝核实后将动用保障基金进行赔付。同时淘宝网还将对拒绝进行售后服务的卖家进行处罚。这意味着,网购将和有保障的服务划上等号,消费者将免去退款过程中的繁杂程序,淘宝将为其网上店铺在售后服务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买单。
通过消费者维权保障平台,淘宝也将完善商家的诚信档案,除了信用评价记录的信用等级外,卖家诚信档案还包括赔付任务、保证金清单、涉嫌炒信、处罚记录、投诉/举报记录、退款记录等。与此同时,淘宝考虑到网上有一些“恶意买家”利用卖家对诚信口碑的珍视,故意伤害卖家利益,淘宝在消费者维权保障平台上专门设置了买家诚信档案,记录买家的投诉举报记录、恶意维权记录和欺诈维权记录等。
艾瑞咨询研究认为,淘宝维权平台的建立,无论对于消费者、商家还是网购市场而言,都是一个积极的信号。